扬州“大江化工”污染环境案开庭 275万放倒多名官员
2016-08-25 23:02 | 来源: | 作者:
图为庭审现场。 法院供图 摄
中新网南京8月24日电 (记者崔佳明)24日,扬州江都“大江化工”涉嫌违法排污及行贿案在高邮法院开审。这是一起环保领域腐败案件,当地多名官员因收受钱财、充当违规企业保护伞落马,落马官员涉及当地环保、公安等系统多个要害部门。
一家化工企业放倒了多名官员,此前在2014年7月23日扬州召开的市委六届七次全会上,扬州市委书记谢正义怒批这些顶风违纪的官员,“太过分了,胡作非为,贪得无厌,麻木不仁。”
法院开庭公开审理“大江化工”、李玉江、盛长庆、徐传友污染环境及行贿案件。被告人李玉江(“大江化工”法定代表人)、盛长庆、徐传友因涉嫌污染环境被提起公诉。
根据起诉书,涉嫌污染环境犯罪主要包括:在三年时间内,通过暗管向新通扬运河排放含有重金属镉、汞的废水,导致相关水域水质异常。新通扬运河在扬州市东部,可自流引长江水灌溉,也可排涝,是引水、排灌、航运河道,因与通扬运河相邻而得名。
涉嫌单位行贿犯罪,主要有向左智慧(扬州油田公安分局原局长,此前曾任江都公安局副局长)、徐春元(江都环保局原局长)、张永根(江都公安局原副局长)、谭在美(江都宜陵镇原书记)等多次行贿275万元。左智慧、徐春元、张永根、谭在美均因犯受贿罪在2015年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、有期徒刑8年6个月、有期徒刑8年、有期徒刑7年。
目前,庭审正在进行。法院表示,因为案情复杂,涉案事由众多,光案情卷宗就多达上百页,此外还有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等,难以当庭宣判,对于该案的审理进度,法庭会第一时间通报。(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