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四中院跨行政区划办案初见成效
2016-01-05 14:38 | 来源: | 作者:

  本报讯 (记者 郭京霞 赵岩 通讯员 杨晋东邹慧)2015年12月30日,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建院一周年新闻发布会。作为全国首批跨行政区划法院,北京四中院充分发挥跨行政区划法院职能作用,履职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892件,其中行政案件1396件;共结案1700件,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.44%,实现了上诉案件“零改发”,群体访、越级访“零纪录”的良好质效。

  从受理案件看,北京四中院审理的各类案件呈现出“以告区县政府一审行政案件为主,兼顾特殊主体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和特殊重大民商事及公益诉讼案件”的特点。其中行政案件占73.8%,民商事案件占20%,刑事案件占1.6%,执行案件占4.6%。

  北京四中院院长吴在存介绍称,该院在建院伊始就率先全面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,行政案件立案率从2014年全市法院的32%提高到88%。集中管辖审理以区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,全年受案数比2014年全市法院同类案件受案数增加了近7倍。该院结合重大走私、职务犯罪案件审理特点,推动建立了“侦控辩审”四方联席会议机制,推进以庭审为中心的诉讼机制建设。在集中管辖审理北京市各城区保险合同纠纷中,探索建立“诉调对接、诉非衔接”工作机制,近60%的案件通过调解和解方式有效化解,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“全国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设示范法院”荣誉称号。结合重大金融、保险案件标的额巨大不易化解的实际,建立“立保同步、保调对接、立审执衔接”工作机制,保全标的额达百亿元,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诉讼权益。

  结合受理案件的实际情况,北京四中院及时建立起相关制度机制,以跨区划法院改革试点为契机,主动向社会传递跨区划法院改革正能量。在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等方面积极作为,许多方面均走在全市前列。同时,该院结合跨区划法院的职能特点,会同中央党校、北京市法宣办等在该院设立依法行政教育基地,一年来共有2000余名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政府官员、院校学生等各界群众走进法院,旁听庭审并座谈交流,并与国家行政学院、中国政法大学、北京师范大学等分别签署交流合作协议,加强法学理论与实务研究,依托跨区法院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。